说到蓝精灵,你想到的可能是动画片里活泼善良的小可爱,但我们现在所说的“蓝精灵”一点也不可爱,它是一种新型毒品,危害是第一代毒品的倍!
五一假期过后,深圳检察院向社会通报深圳近期起诉了多宗涉及“蓝精灵”的贩卖毒品案,检方提醒广大市民:一定要小心陌生人的饮料
“约会强暴药”在黑市流转
据检方介绍,这种药也被称为“蓝精灵”,用的是一部陪伴许多人度过了美好童年的动画片的名字,其实和动画片没有任何关系,只因为当它含在口中时舌头就会变蓝,又或是泡在酒水或饮料里,会泛起蓝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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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倒是很少人,会知道它的学名:氟硝西泮,一种原本在医学上用于手术前镇静及癫痫发作、严重失眠、抑郁等疾病的药物,有催眠、遗忘、镇静、抗焦虑、肌肉松弛和抗惊厥作用,其中催眠和遗忘的作用更显著。
据介绍,服用氟硝西泮这种药物后,人体会产生“顺行性遗忘症”,也就是失去了对近期发生事情的记忆力。
而当氟硝西泮和酒精混合使用时,会产生复杂的化学反应,使人神经兴奋,产生幻觉,并像吸食冰毒等毒品一样,容易使人上瘾、产生强烈的依赖性。
“蓝精灵”其实是一种处方药,当其溶于水时,液体是淡蓝色的,但同类的合成类似物质,有的就是无色无味,溶于水后也不容易被人发现。如果是在酒吧等娱乐场所有人把它放进饮料或酒里,也不容易被察觉,具有更强的伪装性。
正是利用“蓝精灵”会产生“顺行性遗忘症”这一特性,犯罪分子常常将它当做“蒙汗药”,来达到迷奸、性侵犯罪的目的。
虽然氟硝西泮被很多国家认定为非法药物或进行严格管制,如在我国,氟硝西泮被纳入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,非法销售将涉嫌贩卖毒品罪。但是,在日本等国,仅几块钱的成本就可以买到一板,转手在我国黑市就可以卖到三百元左右甚至更高。
警惕:上海、浙江已经出现
据检方通报,去年以来,北京、上海、浙江、江西、福建等全国多个省份,出现了非法贩卖“蓝精灵”的案件。
此前媒体报道过的彩虹烟、笑气、“咔哇潮饮”、“紫水”等都属于第三代毒品,许多人特别是不少青少年出于好奇,或是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开始接触这种毒品
大量吸食“蓝精灵”等第三代毒品后,会出现偏执、焦虑、恐慌、被害妄想症等反应,严重的会精神错乱,甚至抽搐、休克、脑中风死亡,危害性极大。
别以为坚决不碰,就能远离它的伤害,下面案例值得所有人认真看看!
女生吃饭时被下药后遭性侵
去年
一段监控曝光
在上海某广场日料店内
看起来像情侣的一对人
男子顾某趁女生玩手机游戏
在饮料里下药
这个穿学院风的衣冠禽兽
2次拿出东西倒进对面女生的饮料里
而此时的女生在全身心打游戏
女生打完游戏后
将下了药的饮料喝到见底
没过多久
女生出现了眩晕的迹象
男子坐到她旁边女生往另一边倒下
扶住全身无力的女生
之后男子将神志不清
走路不稳的女生
带到酒店房间内强奸
上海宝山区人民检察院逮捕了监控中的男子顾某。
那么,怎样做才能防范这些毒品及其危害呢?
警方提醒:坚决不碰才是正确选择,而出门在外,请你务必小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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